
談自己的怪癖是件有趣又極度暴露的情事
先來定義怪癖,
怪癖與習慣的不同是什麼?
如果按字典所解指特殊的習慣或愛好
那麼特殊由誰來定義哩?
不喜歡吃海帶紫菜是怪癖還是自己的習慣?
小甜甜不藍尼喜歡用嘴啃腳指甲是怪癖還是習慣?
個人喜好與習慣該如何釐清?
所以基本上,
與眾人不同的習慣謂之怪癖!?
如果以這個標準來說,
在下怪癖倒是勉強可以擠出數個, 有的我自己觀察頗為神經質:
1. 一個人絕不在外用餐
我不會一個人上館子吃飯連路邊攤也不會
情願外帶買回家慢慢吃
一個人喝咖啡看電影逛街看展覽旅遊唱KTV都可以
也許不見得是出於自願但是都能獨立完成
但就是無法自己在外吃飯
感覺好像沒穿衣服一樣食不知味
至今原因不明
2. 晚上不睡覺
一到晚上就捨不得睡覺
即便上班工作的日子每天累半死
也要摸到凌晨四多才甘心
現在SOHO之後更是夜夜不睡
朋友說我遲早五臟俱廢
原因應該是覺得晚上很安靜私密
又愛東摸西摸動作遲緩
逐步養成的壞習慣
3. 大大完要一定洗屁屁
我認馬桶不是自己的馬桶就大不出來
所以除非是吃壞肚子或出外旅行
都一定會等到回家才大大
大大完一定要洗屁屁
這也許是個人衛生習慣問題
但我從沒想過洗屁屁是否比較乾淨
純粹就是愛洗![]()
覺得大大完沖水感覺很爽
4. 七早八早就掏鑰匙
這毛病是跟朋友出去旅行時被發現的
她說我每次在電梯裡就開始掏鑰匙
明明房間在38樓飯店走廊又比長
但我就會七早八早把鑰匙握在手上
後來我發現自己果然回家時一進巷口就已經掏出鑰匙
要說是因為安全緣故養成好習慣也有點牽強
因為我家通常都住在市中心治安好到不能再好的地方
因此至今原因不明
5. 在路上到處跟動物亂打招呼裝熟
這人要是38呀
真是什麼都擋不住
愛跟動物亂裝熟的毛病是某次熱戀中被發現的
那個男人還是很努力欲擒故縱勾引得來
照理說跟他約會時應該很注重自己行為舉止才是
可是他就發現我看到路上任何動物都要打招呼
看到狗就說
HI! 大毛你好!(對! 還未經對方同意自己亂給人家掛名!)
看到貓也說
HI! 小花! 你在那裡鬼鬼祟祟做啥呀?
偏偏這位先生對動物沒啥感情
覺得世間一切緣份俱是業障
看到我這樣滿街裝熟常常很想昏倒![]()
一開始還會笑我 到後來根本搖頭一臉不能茍同
原因我歸類為38使然
以上小小總結五項勉強可說是怪癖的事蹟,
其實人要怪呀...
做啥都透出怪氣,
吃飯行走言談都會處處稜稜角角,
那才是怪癖宗師的風範呀!
共勉之!
愛情其實叫做對特定人的偏見
對於某種食物的唸唸不忘叫做偏好
怪癖 好像是媒體與政客對台客的相互叫囂
我們什麼都沒有 只是熱愛生活 世界 與大自然
Posted by: 沒有怪癖只有偏好 at August 23, 2005 11:39 AM我們都好愛跟動物裝熟呦@@
而且我也是七早八早掏鑰匙的人
被害妄想
貓貓妹
怪不得阿姨要說我們倆很像
原來連毛病都差不多...
這樣禁不住要臉皮很厚得跟妳分享一件事情
從前從前
妳家老爺曾經心情不錯時說(妳也知道他很會說貼心話):
在家已習慣自己媽媽跟老姊這麼優(呵呵呵呵...)
標準被錯亂
出去外面看到異性都沒感覺...
所以妳一定上輩子是一家人啦(哀 又要錯亂了...)!
OH~~~~
天哪~~~
我忽然有不好的聯想
我老爺總說我跟我家人不像
說我一定是抱錯的!!
他還說過我跟你奶奶很像(穿旗袍, 愛漂亮, 滿口做人要正直的大道理)
妳阿姨說妳和我長得像
我的朋友說老爺和我長得像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ㄜ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我該不會是在亂倫吧?
想像力很豐富@@
Posted by: 貓貓妹 at August 26, 2005 07:43 AM